酉陽之地,古為《禹貢》梁、荊二州接壤之域。
春秋為巴、楚兩國交界之地,秦屬黔中郡,西漢高帝五年(前202年),置酉陽縣,為武陵郡十三縣之一。
三國時(shí),酉陽北部和東部分屬吳、蜀的武陵郡和涪陵郡。
兩晉時(shí),改漢酉陽地置黚陽縣,轄湖南龍山、酉陽東部、貴州務(wù)川等地,西部屬涪陵郡漢葭縣地。
東晉南北朝時(shí),改黚陽為大鄉(xiāng),境域東南部屬大鄉(xiāng)縣,西北屬巴郡奉州地。
隋開皇九年(589年),廢酉陽縣;十九年,原黚陽縣的酉陽、貴州沿河等地置務(wù)川縣。
唐朝時(shí),改為務(wù)州、思州。
五代十國時(shí),為當(dāng)?shù)厝绞纤鶕?jù)稱酉陽寨,并世襲其地。
北宋屬思州。
南宋紹興元年(1131年),將思州部分地與酉陽寨置酉陽羈縻州,其轄地為現(xiàn)酉陽西部、秀山、貴州沿河縣部分地區(qū),此為冉土司統(tǒng)治之始。
元、明設(shè)酉陽州兼置酉陽宣慰司、宣撫司,先后隸屬四川南道宣慰司懷德府、四川布政使司和重慶衛(wèi),兼領(lǐng)平茶、石耶、邑梅、麻兔四長官司(現(xiàn)秀山轄地及貴州松桃縣部分地)。
清雍正十三年(1735年)“改土歸流”,廢酉陽宣撫司為酉陽縣,隸屬黔彭廳。
乾隆元年(1736年),廢黔彭廳,酉陽縣改為直隸州,同時(shí)將邑梅、石耶、平茶、地壩四司地,并割酉陽之晚森、南洞、九江、苗江、日旗、月旗等地置秀山縣,領(lǐng)秀山、黔江、彭水三縣,酉陽州改屬四川省。
民國二年(1913年)酉陽廢州為縣,隸屬川東道。
1930年,縣內(nèi)設(shè)龔灘、龍?zhí)、火石埡三縣佐。
民國二十四年(1935年),酉陽為四川省第八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所在地,領(lǐng)酉陽、秀山、黔江、彭水、豐都、涪陵、石柱、南川、武隆9縣。
1949年11月后,置川東區(qū)酉陽行政專員公署,轄酉陽、秀山、黔江三縣。
1952年9月,撤銷酉陽專區(qū),三縣劃歸涪陵專區(qū)。
1983年11月,酉陽縣改為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,簡稱酉陽自治縣。
1988年5月18日成立四川省黔江地區(qū),酉陽自治縣劃歸黔江地區(qū)轄。
1996年,重慶市受四川省委托代管,隸屬于重慶市黔江地區(qū)。
1997年3月14日,重慶直轄市成立,隸屬于重慶直轄市黔江地區(qū)。
1998年2月,隸屬于重慶市黔江開發(fā)區(qū)。
2000年7月,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改隸重慶直轄市管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