閩侯縣前身是西漢高帝五年(公元前202年)起的閩越國之東冶,東漢建安元年(公元196年)始建侯官縣,為閩地五縣之一。
公元282年,侯官析置原豐、溫麻縣。
南朝梁天監(jiān)間,侯官與原豐合并為東侯官。
公元592年,東侯官改名閩縣。
公元623年,閩縣析置侯官、長溪、新寧(長樂)、溫麻(連江)縣。
公元631年,侯官并入閩縣。
公元702年,復置侯官縣。
公元766年,劃侯官西部地置永泰縣,后劃北部地置梅溪場(后為閩清縣)。
公元981年,閩縣析置懷安縣,侯官、閩縣、懷安三縣齊屬福州。
1580年,懷安并入侯官縣。
明清兩代閩縣和侯官縣同屬福州府,縣城設于福州。
1912年,原閩縣和侯官縣裁撤,合并為“閩侯府”。
1913年,閩、侯官兩縣合并為閩侯縣。
1913年閩縣、侯官縣并為閩侯縣,屬東路道(閩海道)。
1942年,析縣治部分區(qū)域設福州市政籌備處,從此縣市分治。
1944年,因國民政府主席林森是本縣尚干鳳港人,故閩侯縣改名為林森縣。
1950年復名閩侯,屬閩侯專區(qū)。
1953年縣府移址螺洲。
1956年直屬省轄,1958年劃歸福州市。
1959年復屬閩侯專區(qū)。
1970年專區(qū)改地區(qū),1971年閩侯地區(qū)改為莆田地區(qū),縣隨劃莆田地區(qū)。
1970年縣府遷甘蔗,1973年后歸屬福州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