蕉嶺縣舊稱鎮(zhèn)平縣。
春秋戰(zhàn)國時屬“百越之地”。
秦始皇三十三年(前214),秦始皇發(fā)兵平南越,設南海郡,蕉嶺地屬南海郡龍川縣。
漢高后呂雉五年(前183),分龍川縣為龍川、揭陽兩縣,蕉嶺地屬揭陽縣。
三國吳(222-280),蕉嶺地屬東官郡,仍屬揭陽縣。
晉太康元年(280),改東官郡為義安郡,仍屬揭陽縣。
東晉咸和六年(331),蕉嶺地屬義安郡之海陽縣。
南朝齊高帝建元元年(479),分海陽縣為海陽、程鄉(xiāng)兩縣,蕉嶺地屬程鄉(xiāng)縣。
南朝陳武帝永定元年(557),設潮州,以程鄉(xiāng)、海陽、潮陽屬之。
五代南漢乾和三年,置敬州,領程鄉(xiāng)縣。
宋太祖開寶四年(970年),改敬州為梅州,蕉嶺地屬梅州。
元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,升梅州為梅州路。
明太祖洪武二年(1369),廢梅州路,復稱程鄉(xiāng)縣,隸屬潮州府。
明嘉靖四十三年(1564),置平遠縣,隸潮州。
蕉嶺之置城地址古懷仁及其最富庶之石窟河平原,均屬平遠縣地。
明崇禎六年(1633),設置鎮(zhèn)平縣,隸屬潮州。
清雍正十一年(1733),升程鄉(xiāng)為嘉應州,領平遠、鎮(zhèn)平、興寧、長樂四縣。
清嘉慶十二年(1807),嘉應州為嘉應府。
清嘉慶十七年(1812),仍改為州,是為嘉應州鎮(zhèn)平縣。
1912年,中華民國成立后,廢嘉應州,鎮(zhèn)平縣隸屬廣東省直轄。
1914年,因河南省已先有“鎮(zhèn)平縣”,而更名為“蕉嶺縣”。
1949年5月14日,蕉嶺縣解放,6月,蕉嶺縣人民民主政府成立,隸屬興梅專區(qū)。
1952年,撤銷興梅專區(qū),蕉嶺縣隸屬粵東行政公署。
1952年8月,蕉嶺與平遠合縣,稱蕉平縣。
1954年3月,蕉平分縣,仍稱蕉嶺縣。
1956年2月,成立汕頭專署,撤銷粵東行署。
蕉嶺縣改隸屬汕頭專區(qū)。
1958年12月,蕉嶺與梅縣合并,稱梅縣。
1961年3月,蕉梅分縣,恢復蕉嶺縣建置。
1965年7月1日,梅縣專區(qū)從汕頭專區(qū)分出,成立梅縣地區(qū),蕉嶺縣隸屬于梅縣地區(qū)。
1988年1月,撤銷梅縣地區(qū),成立梅州市,蕉嶺縣隸屬梅州市管轄,一直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