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雍正十年(1732)劃歸三姓副都統(tǒng)管轄。
清光緒三十二年(1906),劃歸臨江州(后改臨江府)管轄。
1912年臨江府于寶清設(shè)置分防。
1914年改為分治員。
1916年4月15日,“改設(shè)縣治”,名為寶清縣,隸屬依蘭道。
1929年2月,撒銷道制,改由吉林省直轄。
1934年12月劃歸三江省管轄。
1938年將饒河縣七里沁河以西地區(qū)劃歸寶清縣管轄。
1939年6月,劃歸新設(shè)之東安省管轄。
1943年后,先后隸屬東滿總省和東滿省管轄。
1946年7月2日,劃歸合江省管轄。
1947年8月,劃歸牡丹江省管轄。
1948年7月,撤銷牡丹江省,復(fù)歸合江省管轄。
1949年5月,撤銷合江省,劃歸松江省管轄。
1954年8月,松,黑兩省合并后,劃歸黑龍江省合江專區(qū)管轄。
1983年10月,將西南部的宏偉、嵐峰兩個公社劃歸七臺河市管轄。
1985年1月1日,正式撤銷合江地區(qū),劃歸佳木斯市領(lǐng)導(dǎo)。
1991年,歸雙鴨山市管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