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光緒三十一年(1905),屬青崗、拜泉兩縣分轄。
1923年,設(shè)明水設(shè)治局。
1929年改為明水縣。
1934年12月劃歸龍江省管轄。
1938年將縣城改為明水街。
1939年6月,改隸北安省管轄。
1945年劃歸黑龍江省管轄。
1947年2月至9月,隸屬黑嫩聯(lián)合省。
黑嫩聯(lián)合省分開后,隸屬黑龍江省。
1954年8月,松、黑兩省合井后,由黑龍江省直轄。
1956年3月,劃歸嫩江專區(qū)管轄。
1960年5月,改隸松花江專區(qū)。
1965年6月,隸屬綏化專區(qū)。
1967年,隸屬綏化地區(qū)。
1999年隸屬綏化市管轄。
名稱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