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、虞、夏時,屬荊州之域,秦屬南郡。
三國時,先后屬蜀、吳。
西晉太康五年(284)建縣,始分古華容縣西南境置石首縣,屬荊州南郡。
南北朝宋元嘉十七年(440),撤石首縣入華容,后并入監(jiān)利。
唐武德四年(621),復分原華容地置石首縣,屬江陵府。
北宋乾德二年(964),分石首東部故白臼巡院升置建寧縣,又以萬庾巡院升置萬庾縣,與石首三縣并存,均屬江陵府。
不久,廢萬庾縣入建寧。
宋熙寧六年(1073)廢建寧入石首。
宋元祐元年(1086),復置建寧縣,與石首縣并存。
宋崇寧五年(1106),復廢建寧入石首,至元、明、清。
1912年廢荊州府,石首直屬鄂軍政府;1915年屬荊南道;1929年,直屬省轄;1932年屬第七行政督察區(qū);1936年屬第四行政督察區(qū)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石首先后屬湖北沔陽(現(xiàn)仙桃市)地區(qū)行政公署、荊州地區(qū)行政公署、荊沙市和荊州市。
解放后不久,境內(nèi)按地名設5個區(qū)1個鎮(zhèn)。
1951年6月,改為按數(shù)字順序設區(qū),全縣為9區(qū)(后為6區(qū))1鎮(zhèn)。
1956年5月,撤銷區(qū)建立7個農(nóng)村工作指導組和2個鎮(zhèn)。
1957年11月恢復區(qū),縣下設3區(qū)2鎮(zhèn)和6個直屬鄉(xiāng)(總支)。
1958年秋,全縣設立6個公社和2個鎮(zhèn)。
1961年5月恢復區(qū),“文革”開始時,縣委下設5個區(qū)1個直屬公社和1個林廠。
1974年9月撤區(qū)并社時,撤銷5區(qū)1公社,新建11個公社1個鎮(zhèn)委和1個林廠。
1986年5月27日,《國務院關于湖北省設立應城、蒲圻、仙桃、石首、麻城、利川市的批復》國函〔1986〕70號,撤銷石首縣,設立石首市(縣級),以原石首縣的行政區(qū)域為石首市的行政區(qū)域。
1987年10月,區(qū)級政權機構改設4個街道辦事處9個鎮(zhèn)4個鄉(xiāng)和1個林場。
1988年被列為全國對外開放城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