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興置縣于南唐昇元元年(公元937年),縣名由來是隨泰州興起之意,屬泰州管轄。
縣治初設(shè)濟川鎮(zhèn),后因塌江,于北宋乾德二年(964年)移治于今口岸附近的柴墟,并于四周壘土為城;北宋徽宗宣和四年(1122)改屬揚州。
南宋紹興初,再屬泰州;五年(1135),仍改屬揚州;十年又屬泰州;十二年又改屬揚州。
元時升泰興為上等縣,屬揚州路總管府。
明屬揚州府。
清雍正二年(1724)改屬通州。
民國3年(1914)屬蘇常道,16年直屬江蘇省,22年屬泰州行政督察區(qū),23年改屬揚州行政督察區(qū)。
1949年全縣解放,屬泰州行政區(qū)。
1953年屬揚州行政公署,1983年屬揚州市。
1992年經(jīng)國務(wù)院批準(zhǔn)撤縣設(shè)泰興市(縣級),由江蘇省直轄、揚州市代管。
1996年8月由新設(shè)的地級泰州市代管。
1997年4月,經(jīng)省政府批準(zhǔn),將口岸、刁鋪、田河、許莊、永安洲5個鄉(xiāng)鎮(zhèn)劃歸泰州市高港區(qū)。
2009年1月,胡莊鎮(zhèn),泰興市第二捕撈公司,宣堡鎮(zhèn)趙王、喬楊、明河、錢趙、管營、孔橋、蔡莊等7個村劃歸泰州市高港區(q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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