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、商、周屬揚州域。
春秋,屬吳。
戰(zhàn)國時先后屬越、楚,屬九江郡。
漢,屬豫章郡。
三國吳嘉禾五年(236),析于都縣東北陂陽鄉(xiāng),設陽都縣,隨后改為揭陽。
屬南部都尉,為建縣之始。
西晉太康元年(280),陽都縣更名寧都縣。
南朝宋大明五年(461),析虔化屯社虔化縣,屬南康郡。
隋開皇五年(589),虔化縣并歸寧都縣;開皇十八年(598),寧都更名為虔化縣,屬贛州。
元貞元年(1295)縣升州,轄石城縣,屬贛州府。
清乾隆十九年(1754),縣升直栗州,轄石城、瑞金縣,屬江西省。
1913年復改為寧都縣,屬贛南道;1926年廢道,屬江西;1929年4月至1934年10月,寧都屬中央蘇區(qū)核心區(qū)縣,1933年改為博生縣;1934年10月,恢復寧都縣,屬江西省十二行政區(qū);1936年屬江西省第八行政區(qū)。
1949年8月27日,寧都縣人民政府成立,屬贛西南行署寧都分區(qū),全縣分七個。
1951年6月,改稱寧都專區(qū)。
1952年8月,撤銷寧都專區(qū),屬贛州專區(qū)。
1954年6月贛州專區(qū)改為贛南行政區(qū)。
1964年,屬贛州專區(qū)。
1971年屬贛州地區(qū)。
1999年7月隸屬贛州市,至今未再變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