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氏住宅
位于大實惠巷4號、小實惠巷14號,為民國初畫家李石湖及其弟李石泉寓所。建筑坐北朝南,東宅西園。住宅前后四進,第一進為楠木廳,面闊三間,前置卷棚。第二進,明三暗五兩廂。第三進住宅,面闊六間,東西為廂房。第四進為平房,面闊四間,進深五架。園內原有半亭、金魚池,現已毀,北有花廳三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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