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劍修舊居建于1933年,其院落占地面積900平方米,建有磚木結構的西式樓房1幢,平房3幢,總計建筑面積394.6平方米,其中主樓建筑面積303.8平方米,原產權人為陳劍修。
解放前,該處于抗戰(zhàn)后租給勝利出版公司職員居住,解放后,該處由陳劍修其妻梁瓊玉(廣西人,大學教授)于1954年7月出賣給中共江蘇省委員會,后核定其房產所有權為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。目前,該處現(xiàn)有主樓、平房各1幢,其主樓坐北朝南,假三層,紅磚外墻,人字頂,青瓦,帶老虎窗,東南側一樓內廊,紅磚方柱支撐二樓紅磚露天陽臺,西南側突出不規(guī)則形,上為菱形頂,西側一拱形門出入,木制門窗,主樓西側平房1幢,均為紅磚外墻,人字頂青瓦,F(xiàn)該處為省級機關某干部住宅,房屋保護及環(huán)境均一般。
陳劍修(1896-?年),江西遂川人,留學英國回國后,歷任北京大學,北京女子大學,北京中國大學教授,南京市教育局局長,國民政府大學院社會教育處處長,教育司司長,蒙藏教育司司長,湖北省江西省政府委員兼教育廳廳長,廣西大學校長,第一屆考試院考試委員等,解放后任中南軍政委會教育部副部長等職,著有《品性與本能相互作用的研究》《兒童的幻夢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