位于蘭坪縣通甸鄉(xiāng)通甸村北通甸財神殿(紀念遺址)及今通甸鄉(xiāng)政府駐地南山頂(立紀念碑處)。1949年5月1日,0通(甸)蘭(坪)特委領導民青支部、農(nóng)抗會成員200多人舉行武裝-,消滅了盤踞在通甸財神殿內(nèi)的-反動武裝,通甸-圓滿成功。通甸-的勝利,打響了解放蘭坪的第一槍,拉開了解放怒江的序幕,具有重要的歷史和革命意義。
1949年10月成立的滇西人民行政公署第一分署也曾在通甸財神殿辦公。1986年6月,通甸武裝-勝利紀念遺址被公布為蘭坪縣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。1988年3月,公布為怒江州州級文物重點保護單位。1988年5月1日,0蘭坪縣委、縣人民政府在今通甸鄉(xiāng)政府駐地南山頂設立了“通甸武裝-勝利紀念碑”。今天,通甸武裝-勝利紀念遺址和紀念碑不僅是州級文物保護單位,同時,還是怒江州愛國主義教育基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