赤崁樓位于臺灣臺南市的中西區(qū),前身為1653年荷治時期興建之歐式建筑普羅民遮城(稱紅毛樓),曾為全島統(tǒng)治中心,至清代已傾圯,僅留部分殘跡,漢人稍后在原址之上興建中式祠廟,戰(zhàn)后又由他處遷來九座赑屃碑,終成今日樣貌,今日所稱赤崁樓其實是普羅民遮城殘跡,以及海神廟、文昌閣的混合體,今列為一級古跡。
赤崁樓的文物與建筑歷經(jīng)荷蘭、明鄭及滿清時代,初建于公元1650年,其建材據(jù)說皆由荷蘭人自海外運來,稱為普羅民遮城,系荷蘭人在漢人起義抗荷的郭懷一事件后所興建的,在鄭成功攻占臺灣以后,曾經(jīng)改普羅民遮城為東都承天府,并以赤崁樓做為全島最高的行政機構(gòu),隔臺江與今安平古堡相對,十分具有歷史與文化的價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