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3年1月以潮安縣城關鎮(zhèn)設為潮安市,6月經(jīng)政務院批準改稱為潮州市,為省轄市;1958年11月撤銷潮州市建制,其地域并入潮安縣;1979年8月國務院批準以潮州鎮(zhèn)以及下津、臥石、社光、黃金塘、六畝等5個村地域,恢復潮州市建制;1983年12月國務院批準撤銷潮安縣,其行政區(qū)域并入潮州市,潮州市為省轄縣級市,委托汕頭市代管;1988年12月省政府批準潮州市歸省直接領導,享受市地一級管理權限;1989年12月,潮州市為副地級市。 1991年12月,經(jīng)國務院批準,潮州市升格擴大區(qū)域(地級市,劃入饒平縣),原潮州市的區(qū)劃為新設置的湘橋區(qū)和新恢復的潮安縣。 2013年6月28日,經(jīng)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準,原潮安區(qū)的磷溪鎮(zhèn)、官塘鎮(zhèn)、鐵鋪鎮(zhèn)三鎮(zhèn)劃歸潮州市湘橋區(qū)管轄。 |
秦始皇三十三年(前214)以后,今潮安縣一帶屬南海郡,漢初屬南越國,漢元鼎六年(前111)后屬南?そ谊柨h。 東晉咸和六年(331),從南海郡分出東官郡,置海陽縣。 晉義熙九年(413),從東官郡分出義安郡,下轄海陽、潮陽、綏安、海寧、義招5縣。 隋開皇十年(590)撤義安郡,海陽縣改稱義安縣,屬循州。 越年在原義安郡境置潮州,義安縣屬之,潮州之名始于此。 隋大業(yè)三年(607)撤潮州,恢復義安郡和海陽縣,義安郡轄海陽、潮陽、海寧、萬川、程鄉(xiāng)5縣。 唐武德四年(621)恢復潮州,萬川縣(今之大埔縣一帶)并入海陽縣,海寧縣并入潮陽縣。 海陽、潮陽均屬潮州。 唐永徽元年(650),潮陽縣又并入海陽縣。 唐先天元年(712),潮陽縣析出。 五代十囯時,海陽縣屬南漢國。 宋宣和三年(1121),置揭陽縣。 宋紹興二年(1132),潮陽、揭陽又并入海陽縣,至此,潮州只領海陽1縣。 紹興八年(1138)恢復揭陽縣,紹興十年(1140)又恢復潮陽縣。 1914年,海陽縣改稱潮安縣,并改都為區(qū)。 1950年春,從澄?h隆都區(qū)劃入厚洋堤村歸潮安縣第四區(qū),同時從饒平縣鳳凰區(qū)割入爐內(nèi)陳等9村并入潮安縣第三區(qū)。 1951年5月,梅溪鄉(xiāng)從潮安縣第五區(qū)劃入第八區(qū)。 1952年5月,從澄海縣鱷浦區(qū)劃入霞露、水吼橋、小長橋、大長橋、硯前5村,并入潮安縣第八區(qū)。 1953年7月1日,潮安縣析出潮州市,即分成1縣1市。 1958年11月撤潮州市,并入潮安縣。 1980年又析出潮州市。 1983年撤潮安縣,于7月1日正式并入潮州市。 1991年12月7日,國務院批準恢復潮安縣。 2013年6月改為潮安區(qū)。 |
春秋戰(zhàn)國為百越地,秦漢屬南?そ谊柨h地,晉時屬義安郡海陽縣。 明成化十三年(1477)割海陽縣8都置饒平縣。 明嘉靖五年至四十四年(1526-1565),先后由縣境分地置大埔縣和澄?h大部。 明萬歷四年(1576)劃太平鄉(xiāng)信寧都的南澳四奧(深、隆、青、云)設南澳鎮(zhèn)。 南澳島之青澳、云澳歸福建省詔安縣,深澳、隆澳由饒平縣管轄。 民國時期,粵東地區(qū)行政區(qū)劃幾經(jīng)更名,饒平隨粵東地區(qū)行政區(qū)劃更名而屬之。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1949年12月屬潮汕臨時專員公署;1950年2月屬潮汕行政督察專員公署,同年10月屬潮汕專員公署;1952年屬粵東辦事處,同年11月屬粵東行政公署;1956年11月屬汕頭專員公署;1967年3月屬汕頭地區(qū)軍事管制委員會;1968年3月屬汕頭地區(qū)革命委員會。 1980年1月屬汕頭行政公署;1983年12月屬汕頭市;1991年12月屬潮州市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