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岸一村,解放前屬梯垱灣;解放后1957年稱新建大隊;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為大城公社新建大隊;1971年與五四大隊、南岸大隊、聯(lián)盟大隊合并為大城公社紅衛(wèi)大隊;1981年為范湖公社南岸大隊;1983年更名為南岸村,屬范湖鄉(xiāng)管轄;1993年為范湖鄉(xiāng)南岸一片;1996年為范湖鄉(xiāng)南岸一村;2001年5月范湖鄉(xiāng)、金水鄉(xiāng)、金口街道(原金口鎮(zhèn))合并為金口街道,屬金口街道管轄至今。 |
南岸二村,1957年為新建大隊;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為大城公社五四大隊;1971年與新建大隊、南岸大隊、聯(lián)盟大隊合并為大城公社紅衛(wèi)大隊;1983年更名為南岸村,屬范湖鄉(xiāng)管轄;1993年為范湖鄉(xiāng)南岸二片;1996年為范湖鄉(xiāng)南岸二村;2001年5月范湖鄉(xiāng)、金水鄉(xiāng)、金口街道(原金口鎮(zhèn))合并為金口街道,屬金口街道管轄至今。 |
南岸三村,1957年為新建大隊;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為大城公社南岸大隊;1971年五四大隊、南岸大隊、聯(lián)盟大隊合并為大城公社紅衛(wèi)大隊;1983年更名為南岸村,屬范湖鄉(xiāng)管轄;1993年為范湖鄉(xiāng)南岸三片;1996年為范湖鄉(xiāng)南岸三村;2001年5月范湖鄉(xiāng)、金水鄉(xiāng)、金口街道(原金口鎮(zhèn))合并為金口街道,屬金口街道管轄至今。 |
1952年建立四個互助組,即沙湖灣為一、二組,雙窯灣為三、四組;1960年成立聯(lián)合大隊,四個互助組改為四個生產小隊;1970年因人口增加,改為8個生產小隊;1983年更名為聯(lián)合村,屬范湖鄉(xiāng)管轄;1998年因國家江堤占壓征用,2個自然灣分為3個自然灣。 2001年5月范湖鄉(xiāng)、金口街道(原金口鎮(zhèn))合并為金口街道,屬金口街道管轄至今。 |
大罾口村,1950年為群建大隊;1969年與東湖大隊、前進大隊合并為三合大隊;1979年三合大隊解體,恢復為群建大隊;1983年更名為大罾口村,屬范湖鄉(xiāng)管轄;2001年5月范湖鄉(xiāng)、金水鄉(xiāng)、金口街道(原金口鎮(zhèn))合并為金口街道,屬金口街道管轄至今。 |
青菱村,1958年為大城公社東湖大隊;1969年與大罾口大隊、勤建大隊合并為大城公社三合大隊;1979年三合大隊解體,恢復成東湖大隊;1983年更名為三合村,屬范湖鄉(xiāng)管轄;1995年三合村分為三個村,青菱村成立;2001年5月范湖鄉(xiāng)、金水鄉(xiāng)、金口街道(原金口鎮(zhèn))合并為金口街道,屬金口街道管轄至今。 |
西湖村,1950年為金口區(qū)大城公社西湖大隊;1969年西湖大隊、群建大隊、前進大隊合并為三合大隊;1979年三合大隊解體,恢復為西湖大隊;1983年更名為西湖村,屬范湖鄉(xiāng)管轄;2001年5月范湖鄉(xiāng)、金水鄉(xiāng)、金口街道(原金口鎮(zhèn))合并為金口街道,屬金口街道管轄至今。 |
1955年之前稱紅星大隊,同年成立農業(yè)合作社;1955年隸屬大城公社,仍名紅星大隊;1970年隸屬法泗公社;1980年與西灣大隊合并,取名紅旗大隊;1981年3月從紅旗大隊分出,于1981年4月成立大罾埠大隊,屬范湖公社;1983年屬范湖鄉(xiāng);2001年5月范湖鄉(xiāng)、金水鄉(xiāng)、金口街道(原金口鎮(zhèn))合并為金口街道,設立大罾埠村,屬金口街道管轄至今。 |
西灣村,1955年之前統(tǒng)稱西灣,為農業(yè)合作社管轄;1955年為大城公社金星大隊;1970年劃入法泗公社;1971年與大罾埠村合并為紅旗大隊;1980年紅旗大隊又劃分為兩個大隊,第一次全國地名普查時分別以西灣、大罾埠命名兩個大隊;1983年更名為西灣村,并成立西灣村村民委員會,屬范湖鄉(xiāng)管轄;2001年5月范湖鄉(xiāng)、金水鄉(xiāng)、金口街道(原金口鎮(zhèn))合并為金口街道,屬金口街道管轄至今。 |
馬蹄口村,1963年為大灣大隊、港尖大隊、新河大隊,屬于范湖公社賀嶺管理區(qū)管轄;1971年三大隊并入南陽大隊,屬范湖公社管轄;1978年初從南陽大隊分出,成立馬蹄口大隊;1983年更名為馬蹄口村,屬范湖鄉(xiāng)管轄;2001年5月范湖鄉(xiāng)、金水鄉(xiāng)、金口街道(原金口鎮(zhèn))合并為金口街道,屬金口街道管轄至今。 |
南陽村,1956年12月為南陽大隊、衛(wèi)星大隊;1959年南陽大隊、衛(wèi)星大隊與魯湖養(yǎng)殖場合并取名中央魯湖養(yǎng)殖場;1970年南陽大隊、衛(wèi)星大隊合并為南陽大隊;1974年南陽大隊撤分為原來的南陽、衛(wèi)星大隊;1983年更名為南陽村,屬范湖鄉(xiāng)管轄;2001年5月范湖鄉(xiāng)、金水鄉(xiāng)、金口街道(原金口鎮(zhèn))合并為金口街道,屬金口街道管轄至今。 |
楓樹村,1962年為同樂大隊;1970年撤銷同樂大隊,改為賀嶺大隊;1988年撤銷賀嶺大隊,分為白衣庵村、前湖村、楓樹村,屬范湖鄉(xiāng)管轄;2001年5月范湖鄉(xiāng)、金水鄉(xiāng)、金口街道(原金口鎮(zhèn))合并為金口街道,屬金口街道管轄至今。 |
前湖村,1956年隸屬省農科所聯(lián)樂大隊,部分屬同樂大隊;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為金口區(qū)賀岺公社前湖大隊;1971年為范湖鄉(xiāng)賀岺大隊和賀岺村轄區(qū)前湖片(三村合并);1988年將賀嶺大隊拆分為白衣庵村、楓樹嶺村、前湖村;2001年5月范湖鄉(xiāng)、金水鄉(xiāng)、金口街道(原金口鎮(zhèn))合并為金口街道,屬金口街道管轄至今。 |
1953年土地改革時成立互助組,合作社;1956年2月至1958年7月,現(xiàn)在的白衣庵村7、8組,前湖村4、5組,白馬頭村7組為聯(lián)樂大隊,行政屬湖北省農科院管轄;1958年8月至1964年9月與現(xiàn)在的白馬頭村分開,劃歸永樂大隊;1970年12月行政屬賀嶺公社管轄;1971年1月至1988年3月為范湖鄉(xiāng)賀嶺大隊;1988年賀嶺大隊拆分為白衣庵村、楓樹村、前湖村;2001年5月金水鄉(xiāng)、范湖鄉(xiāng)并入金口街道,屬金口街道管轄至今。 |
1956年2月,現(xiàn)在的白衣庵村7、8組,前湖村4、5組,白馬頭村7組為聯(lián)樂大隊,現(xiàn)在的白衣庵村1-6組,白馬頭村1-6組、8組為永樂大隊;1958年8月撤銷聯(lián)樂大隊,現(xiàn)在的白衣庵村7、8組又劃分為永樂大隊管轄;1964年9月與現(xiàn)在的白馬頭村分開,后白馬頭更名為光明大隊;1977年與現(xiàn)在的三門口村、鐵錦村合并為老鐵錦大隊,屬范湖公社;1980年底撤并為白馬頭村民委員會;1983年屬范湖鄉(xiāng);2001年5月金水鄉(xiāng)、范湖鄉(xiāng)并入金口街道,屬金口街道管轄至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