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漢于淳于西南置安丘縣,于淳于城置淳于縣,又別置梧城、平昌、昌安、成鄉(xiāng)等縣,分屬北?、瑯邪郡、高密國。
東漢省梧城、成鄉(xiāng)、安丘、淳于、平昌、昌安等縣入北海國。
三國魏于昌安縣置平昌郡,昌安縣、淳于縣、安丘縣、平昌縣等縣均屬之。
北齊省安丘縣入昌安縣。
隋開皇十六年(596)分昌安縣置牟山縣,大業(yè)二年(606)改牟山縣為安丘縣,屬高密郡。
大業(yè)三年安丘縣徙治今諸城境。
乾元二年(759)刺史殷仲卿奏請治于昌安城(今安丘縣城),并改名為輔唐縣,屬密州。
五代梁改稱安丘縣,五代晉改名為膠西縣。
北宋開寶四年(971)復(fù)名安丘縣,仍屬密州。
金、元因之。
明、清屬青州府。
1945年7月于縣東南境置淮安縣,屬同安丘縣,同年12月,原高密縣西部所置之高密縣撤銷,并入淮安縣。
1948年安丘縣全境解放,5月于安丘縣城建立安丘縣,是為新安丘縣,屬魯中行政區(qū)第三專區(qū)(沂山)。
1949年6月老安丘縣改稱丘南縣,新安丘縣改稱安丘縣,二縣與淮安縣均屬昌濰專區(qū)。
1950年6月淮安縣改稱濰安縣,1952年6月并入安丘縣,1953年8月丘南縣并入安丘縣。
1994年3月18日,撤銷安丘縣,設(shè)立縣級安丘市,由濰坊市代管。
2007年9月,安丘市黃旗堡鎮(zhèn)劃歸坊子區(qū)管轄。
同時,將趙戈鎮(zhèn)也劃歸坊子區(qū)管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