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末,境域為活溝社、石橋社所轄。
1941年,將馬山、牡丹池、埠陽等48村劃屬四縣邊聯(lián)辦事處所轄。
1943年,分屬溫河縣高橋(五區(qū))、板橋(八區(qū))區(qū),將里峪、外峪、孫家峪等6村劃屬雙山縣所轄。
1946年,板橋區(qū)與高橋區(qū)合并,為費縣五區(qū)。
1948年,屬費縣高橋區(qū)。
1950年,屬費縣五區(qū)。
1958年,劃為高橋、郝家村兩鄉(xiāng);秋,成為石井人民公社;冬,改為石井區(qū)。
1971年6月,又改為石井人民公社。
1984年秋,改為石井區(qū)。
1985年,撤區(qū)并鄉(xiāng),將郝家村總支(下轄12村)劃屬郝家村鄉(xiāng),將原石井區(qū)改為石井鄉(xiāng)。
2001年11月,撤鄉(xiāng)設石井鎮(zhèn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