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周屬庸國,秦更元十三年(前312)為西城縣,隸屬于漢中郡;西漢初(前206)為安陽縣,晉太康一年(前280)改安陽縣為安康縣;唐至德二年安康縣改名為漢陰縣,隸屬金州;南宋紹興二年(1132)遷縣治于月河北岸新店(今址),沿用原名。
元代撤銷漢陰縣,轄地劃歸金州,明朝復(fù)置漢陰縣,隸屬于漢中府金州;洪武七年(1377)漢陰縣撤銷并入石泉縣;永樂五年(1407)重設(shè)漢陰縣,隸屬漢中府;清乾隆五十五年(1790)設(shè)漢陰廳,隸屬興安府;民國2年(1913年)改漢陰廳為漢陰縣,隸屬漢中道;1936年隸屬安康監(jiān)察區(qū);1949年11月,隸屬安康行政公署;1958年12月,撤銷漢陰縣,并入石泉縣;1961年9月恢復(fù)漢陰縣,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