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陽,早在新石器部落時代,為有莘氏部族聚居之地。
約公元前21世紀,夏啟封支子于莘(今合陽),稱“有莘國”,簡稱莘國,上屬雍州。
商代因之。
西周時,有莘國改屬畿內地。
公元前770年,周平王遷都洛陽后,廢有莘國,并入晉國,稱“莘地”、“梁”或“羈馬”。
晉出公二十二年(前453)韓、趙、魏三分晉室后,莘地屬魏“西河之地”。
魏文侯十七年(前429)于黃河西岸合水(亦稱洽水)北岸筑城,取名“合陽城”,西河之地始稱合陽。
秦惠文八年(前330)魏獻西河之地于秦,秦置“合陽邑”,上屬內史郡。
秦二世三年(前207),西楚霸王項羽劃秦腹地為塞、雍、翟三國,號稱“三秦”,合陽屬塞國。
西漢高祖二年(前205)滅塞,合陽歸漢,屬河上郡。
九年(前198)改屬內史郡。
景帝二年(前155)改“合”為“郃”,始設“郃陽縣”,屬內史郡。
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屬左馮翊郡。
東漢光武帝建武元年(25),并郃陽入夏陽縣(今韓城市)。
明帝永平二年(59)復設郃陽縣,且將汜愛縣(今澄城縣)并入,上屬左馮翊郡。
三國魏文帝黃初元年(220)至西晉愍帝建興三年(315),郃陽屬馮翊郡。
十六國時,郃陽先后被前趙、后趙、前秦、后秦、大夏等國占領,縣置流廢。
南北朝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七年(446),析郃陽,于東北部設宮城縣(治所在今東宮城村),于南部設五泉縣(治所在今良石村)。
孝文帝太和十一年(487),又于中部設郃陽縣,三縣皆屬華山郡。
西魏文帝大統(tǒng)六年(540),調整郃陽縣屬武帝郡,宮城縣、五泉縣屬澄城郡。
北周明帝二年(558),并宮城縣及五泉縣的乳羅山地區(qū)入郃陽縣,上屬澄城郡。
隋文帝開皇三年(583)郃陽屬同州。
十六年(596),縣治由黃河西岸遷至縣中部(今縣城),改同州為馮翊郡,郃陽屬之。
唐高祖三年(620),析郃陽東部黃河沿岸一帶設“河西縣”,兩縣皆屬同州。
八年(625),郃陽縣屬西韓州,至太宗貞觀八年(634)復屬同州。
玄宗天寶元年(742),郃陽、河西兩縣屬馮翊郡。
肅宗乾元元年(758)復同州之稱,郃陽、河西兩縣屬之。
乾元三年(760),改河西縣為夏陽縣。
五代初期,郃陽、夏陽兩縣屬河中府,后同屬同州。
北宋神宗熙寧四年(1071),撤夏陽并入郃陽縣。
金宣宗貞祐三年(1215),劃屬楨州。
元世祖至元六年(1269),復屬同州。
明代,仍屬同州。
清世宗雍正十三年(1735)同州改府,郃陽為其轄。
1913年,郃陽縣隸屬關中道。
1933年,陜西省直轄。
1938年,析西北山地紅石崖一帶歸黃龍墾區(qū);后屬黃龍縣。
次年,劃郃陽縣歸屬陜西省第八行政督察區(qū)專員公署所轄。
1948年3月26日,郃陽解放,劃為陜甘寧邊區(qū)政府黃龍分區(qū)所屬縣。
同年12月,郃陽縣人民政府成立,改由陜甘寧邊區(qū)政府大荔分區(qū)所轄。
1950年隸屬陜西省渭南專區(qū)。
1956年10月至1958年12月直屬陜西省管轄。
1958年12月,郃陽縣并入韓城縣,1961年8月22日恢復郃陽縣建制,隸屬渭南專區(qū)。
1964年9月國務院更改生僻地名,改“郃”為“合”,稱合陽縣。
1968年,渭南專區(qū)改稱渭南地區(qū),合陽縣仍屬之。
1995年,渭南地區(qū)撤地建市,合陽縣由渭南市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