樂山縣地原為蜀國支封丹犁地,秦武王時,丹犁結(jié)蜀侯叛秦,秦軍于武王二年(前309年)伐丹犁,奪取沿江地,置縣,為蜀郡極南,故名南安縣。
漢武帝建元六年(前135年),統(tǒng)治者劃巴、蜀二郡部分土地置犍為郡,南安縣劃屬犍為郡。
東晉元帝咸康四年(338年)至穆帝永和二年(346年),西南夷別族僚夷入犍為郡,南安縣人逃往外地,縣境地多荒廢。
南北朝時期,因戰(zhàn)亂不斷,樂山地區(qū)的建制屢有變遷。
南安縣先后隸屬于犍為郡、青州、眉州。
北周時期,置嘉州,取“郡土嘉美”之意,在樂山設(shè)置平羌郡平羌縣管理僚人,今市中區(qū)為南安縣、平羌縣地。
隋代,開皇三年(583年),改平羌縣為峨眉縣,以境內(nèi)峨眉山為名,治嘉州城;開皇九年(589年),改峨眉縣為青衣縣,取青衣水為名;開皇十三年(593年),改青衣縣為龍游縣。
唐代,唐高祖廢眉山郡復(fù)曰嘉州,元宗時又改曰犍為郡,肅宗時復(fù)改為嘉州。
市中區(qū)屬州治龍游縣、平羌縣地。
五代前后蜀如唐舊。
宋代,宣和元年(1119年),改龍游縣為嘉祥縣;紹興元年(1131年),又改嘉祥縣為龍游縣。
明代,洪武八年(1375年),撤銷龍游縣入嘉定州為州治。
清代,雍正十二年(1734年),置樂山縣,因境內(nèi)至樂山而得名。
民國元年(1912年),裁縣入府。
民國二年(1913年)1月,恢復(fù)道制,裁嘉定府;同年2月置樂山縣。
1949年12月16日,樂山城解放;同月20日,成立縣人民政府。
1978年5月25日,撤銷樂山縣,設(shè)立樂山市(縣級)。
1985年2月21日,撤地建市;同年6月17日,撤銷樂山市(縣級),建立樂山市市中區(qū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