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39年8月8日和8月15日,四川省政府召開第330和第331次委員會,決定成立自貢市,并于同月22日電話指示自貢市政籌備處于9月1日“先行成立”;1939年9月1日,自貢市政籌備處在自流井珍珠寺寶善祠堂宣布成立自貢市政府,隸屬四川省政府;1942年6月15日,國民政府行政院核準(zhǔn)成立自貢市政府;1949年12月5日,自貢解放,隸屬川南人民行政公署;1952年,中央人民政府恢復(fù)四川省建置,自貢市仍隸屬四川省,名稱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