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漢時期,貢山屬越嶲郡邊繳地。
唐南詔時期屬劍川節(jié)度。
宋為謀統(tǒng)郡管轄地。
元受麗江木氏土司和麗江路軍民總管府管轄。
清乾隆年間,一度被劃為南北兩段,北部受西藏察瓦隆土司管轄;南部受維西康普、葉枝兩土千總管轄。
清雍正元年(1723)麗江木氏土司“改土歸流”后直屬維西廳。
光緒三十三至三十四年(1907~1908)兼管怒俅兩江的阿墩子彈壓委員夏瑚將菖蒲桶(今貢山)所屬地劃為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區(qū)。
十六甲、八十八牌,分別委派保董,甲長、牌長以約束。
1912年進駐怒俅殖邊隊后,受蘭坪營盤街“殖邊總局”管轄。
1913年設立菖蒲桶行政委員會。
1918年稱維西廳貢山縣佐區(qū)。
1916按東、西、南、北、中將菖蒲桶行政委員劃分為五個保董。
1918年改稱為茨開縣佐。
1922年恢復菖蒲桶行政委員會。
1933年改稱貢山設治局。
1950年3月1日成立貢山縣政務委員會。
1952年改為貢山縣人民政府。
1956年10月1日成立貢山獨龍族怒族自治縣,名稱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