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0年建村政權時命名為“良馬”,后來改鄉(xiāng)政府和公社后的管理區(qū),大隊均沿用至今。
1951年建村(鄉(xiāng)級規(guī)模),1953年建鄉(xiāng),1958年設管理區(qū),1961年為良馬、哨房兩個大隊,1963年合并為小公社,1968年設生產(chǎn)大隊,1984年恢復鄉(xiāng),隸屬新莊區(qū),1988年撤區(qū)建鄉(xiāng),屬新莊鄉(xiāng)。
1988年改為良馬村公所,2000年更改為良馬村民委員會,簡稱良馬村委會。
良馬村民委員會自2000年得名以來一直沿用此名稱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