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晉太康三年(282),朝廷分原烏程縣西另立新縣,稱“長城縣”,因春秋時吳王闔閭使弟夫概于此筑城,因城狹長,得名“長城”。
縣以古遺址得名,屬吳興郡。
南朝宋、齊、梁、陳四朝,長城縣均屬吳興郡。
隋開皇九年(589)撤長城縣再入烏程縣,屬蘇州郡;仁壽二年(602)復立長城縣,屬湖州。
隋末(618)江南豪強沈法興于縣境置長州,唐武德四年(621)置綏州,約六年(623)更名雉州,并以原鄉(xiāng)縣附,七年(624)廢雉州,復名長城縣,并以原鄉(xiāng)、安吉兩縣入。
麟德元年(664)復以安吉縣出。
五代屬吳越國。
后梁開平四年(910),吳越王錢镠為避后梁朱溫廟諱,改長城縣為長興縣。
地名含義“祈福吳越國長存興旺”。
元至元十三年(1276)屬湖州路,元元貞元年(1295)升長興為州,稱長興州,仍屬湖州路。
明太祖丁酉年(1357)更名長安州,以安吉縣附,壬寅年(1362)復名長興州,洪武二年(1369)降州為縣。
清順治二年(1645)隸湖州府。
1912年民國建立,湖州府廢,直屬浙江省。
1928年長興縣屬第一行政督察區(qū),1936屬第二行政區(qū)。
1947年,行政區(qū)劃調整,全縣重組為24個鄉(xiāng)鎮(zhèn)級行政單位。
1949年5月16日,長興縣人民政府成立,全縣設7區(qū)、26鄉(xiāng)鎮(zhèn),隸浙江省第一區(qū)專員公署,1951年4月,隸嘉興地區(qū)專員公署,1956年5月,全縣行政區(qū)劃調整,撤區(qū)并鄉(xiāng),設2鎮(zhèn)、24鄉(xiāng),后鄉(xiāng)鎮(zhèn)級行政區(qū)劃一直微調中。
1983年10月,隸湖州市。
之后1992年、1998年、2000年、2012年、2015年,長興縣實施了五次鄉(xiāng)鎮(zhèn)級行政區(qū)劃調整合并。
截至2015年,長興縣轄雉城、畫溪、太湖、龍山4街道,夾浦、洪橋、李家巷、和平、虹星橋、林城、泗安、小浦、煤山9鎮(zhèn),水口、呂山2鄉(xiāng),后行政區(qū)劃不再變更。